根据2021年4月26号《黄冈市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资格审查、考核合格人员(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1年6月24日上午。考生应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7:4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参加体检人员于上午7:40起实行封闭管理,7:40未签到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集中地点
湖北省黄梅戏剧院(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北100米)地址:黄州区黄州大道99号。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6月24日上午7:40前到达集中地点,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前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6、体检结束后,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不含复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
9、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和2寸照片1张。
10、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告及体检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3-8392179(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黄冈市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
主管部门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奖励情况 | 审查情况 | 考核情况 |
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熊斌 | 男 |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 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 审查合格 | 考核合格 |
汪海华 | 女 |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 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 审查合格 | 考核合格 |
杨慧 | 女 |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 黄冈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 审查合格 | 考核合格 |
徐翠 | 女 |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 | 黄冈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 审查合格 | 考核合格 |